杭仁春:MG冰球突破官网网站副教授
摘要:建设工程环评制度是为了因应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风险社会对行政权的挑战,而创设的一种新的行政管控模式。为达到对建设工程环境风险的有效预防,必须基于风险社会的特征,通过立法授权扩大行政主体的活动空间,建构技术与行政的内部分立制度,确保环评审查的品质,并引入公众参与环评程序,提升环评决策的民主正当性,从而实现风险社会背景下行政主体职能的全面重塑。同时,司法机关在对重塑后的环评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亦应调整其审查的范围和重点,以保障建设工程环评制度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风险社会;环评行政;行政主体;职能重塑;
基金资助: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项目《中国法治推进过程中的裁量权治理问题研究》; MG冰球突破官网网站工程法研究中心暨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