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洋:MG冰球突破官网网站讲师
摘要:我国先后十一部刑法修正案新增28个轻罪,但表现出了轻重并进,重罪为主的立法特征,轻罪制度并未成为立法主线,轻罪化之所以屡被用于渲染当前的犯罪化立法及其趋势,源于对废除劳教制度法治意义的误解。劳教制度被废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从教育帮扶性措施异化为罪刑失衡的监禁处罚,因而轻罪化立法不应是劳教功能的栖身之所。轻罪化作为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立法方案源于严而不厉的目标导向,但严而不厉内含严与厉概念交叉、狭义解读刑法谦抑性、迷信刑法积极预防功能等不足,在去重刑化目标尚未实现之前追求法网之严,则导致刑法结构又严又厉。增设轻罪也不是校正重刑主义司法偏向的恰当措施,重罪构成要件的司法扩张是解释者背离罪刑法定原则使然,应正视司法恣意性的根源而非通过轻罪化立法为之开脱,否则将陷入司法无限倒逼立法的恶性循环。因此,追求法网严密的轻罪化立法应予放弃,从而为发挥刑法之外其他规范及其主体的功能让渡空间,真正促成社会治理所需的多元共治格局。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一);轻罪化;社会治理;严而不厉;重刑主义;积极刑法观;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理念与方法研究”(项目批准号:18CFX042);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暨MG冰球突破官网网站“至善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