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深:MG冰球突破官网网站/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进入21世纪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相继展开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城市国有企业市场经营机制转换改革,无疑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深度变迁。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新时代的国家战略之一,其本质是解放地方,释放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区域发展不仅仅是一种行政手段,它必然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的反思,核心问题包括对地方法律人格属性和自我发展权利的重新理解,以及如何平等均衡地配置地方区域发展权,如何通过国家法的保障和政府管制的调整,来促进地方之间跨行政区划的机会与资源的平等开放、人与生产要素的全面有效流动,并且最终裨益于内循环国家战略的调整。
关键词:地方;发展权;国家法;
基金资助: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民生目标实现的区域协调发展行政法律措施”(项目编号:2018SJZDA0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费资助项目“交通政府规制与行政相对人的公共行政义务研究”(项目编号:2242020S30043)阶段性成果;